2024年11月15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5號),對鋁材等部分產(chǎn)品的出口退稅政策進行調整。
此次調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,具體適用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共涉及268項稅號的產(chǎn)品,具體調整內容包括:
取消出口退稅——鋁材、銅材以及化學改性的動、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等產(chǎn)品,共59項稅號產(chǎn)品
下調13%出口退稅率至9%——部分成品油、光伏、電池、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,共209項稅號產(chǎn)品
在下調稅率清單中,涉及碳纖維、玻璃纖維等多種紡織品。